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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三强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
时间:2024-04-03 作者: 来源:绥化统战 文字放大 | 文字大小重置 | 文字缩小

今年以来,青冈县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全县持续保持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

强化教育引导,丰富创建内涵。一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牢“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和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二是举办宗教界负责人安全培训班,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多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让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多途径、多角度了解民族工作,进一步增强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日常管理,增强创建实效。一是以建设新型宗教活动场所为契机,创新开展“一周一查一学、一季一访、一季一评”五个一活动,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宗教活动场所民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以“四进”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宗教界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三是在宗教界全面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引导宗教界秉持简朴理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防攀比、立好导向,形成好风气,、传递正能量。

强化服务保障,凝聚创建合力。坚持政治上关怀、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他们服务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制定乡镇街道包联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制度,通过与教职人员座谈交流,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通过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在宗教场所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

编辑:董雪婷

责编:王乃强

审核:张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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