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民族宗教>工作动态
我省8家单位上榜!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公示
时间:2023-12-22 作者: 来源:国家民委 文字放大 | 文字大小重置 | 文字缩小

关于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国家民委组织评选,现对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6日17时前向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66508638

电子邮箱:mztjcj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国家民委

2023年12月20日

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拟命名名单

(黑龙江省)

大庆市

佳木斯市同江市

双鸭山市饶河县

黑河市爱辉区

哈尔滨市平房区新伟街道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北极镇

黑河市实验小学

大庆铁人王进喜纪念馆

编辑:董雪婷

责编:王乃强

审核:张 宇

主办 : 中共黑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技术支持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地址:黑龙江 哈尔滨 花园街294号 邮编:150001

Copyright ©2022 黑龙江省委统战部

备案序号:黑ICP备2022002141号-1

扫码关注

龙江统战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龙江统战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