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由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相关企业资质,我省4家企业资质被住建部门撤销,根据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据悉,省住建厅经调查后,发现哈尔滨东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黑龙江千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黑龙江龙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大庆市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五章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省住建厅决定撤销上述单位相关资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