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庆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联系民族工作的副市长为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新增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五家成员单位,总计达35家;逐一明确新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近日,大庆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联系民族工作的副市长为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新增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五家成员单位,总计达35家;逐一明确新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编辑:董雪婷
责编:王乃强
审核:张 宇
主办 : 中共黑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技术支持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地址:黑龙江 哈尔滨 花园街294号 邮编:150001
Copyright ©2022 黑龙江省委统战部
备案序号:黑ICP备2022002141号-1
扫码关注
龙江统战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龙江统战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