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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奖举报违规违法宗教活动的公告
时间:2021-02-01 作者: 来源:鹤岗统战 文字放大 | 文字大小重置 | 文字缩小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奖举报违规违法宗教活动的公告

为有效做好全市宗教领域疫情管控工作,鹤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一、举报内容及奖励标准

举报人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1.发现并举报有未经民宗部门纳入管理的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以及其他地下宗教组织设立的聚会点,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发现并举报有在家中组织非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以外人员聚集参与的学经、诵经、祷告、唱诗歌、分享、做礼拜等宗教活动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相关说明

3.私设聚会点是指信教群众通过购买、租用、借用等方式在民房、商铺、车库、宾馆等地点,陈列摆设神、佛像(画像、塑像)、奉献箱、功德箱、十字架、香炉、宗教书籍等带有宗教元素的物品,并聚集人员从事宗教活动的。

4.多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5.受理举报部门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6.本公告针对宗教领域违规违法行为,不限制信教群众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68-3355628(24小时)

鹤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月29日

编辑:董雪婷

责编:王乃强

审核:张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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