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依法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孙吴县委统战部会同公安、市监等部门,对孙吴县清真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和清真餐饮网点的防疫、消杀情况进行检查。

工作组先后到孙吴县清真米记烧麦馆、孙吴县国伦清真肉铺等4家清真饭店和2家清真肉铺进行实地检查,对清真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企业有无外来务工人员、环境卫生、日常消杀等工作进行了询问。要求各餐饮企业要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落实“五无”要求,即:无报关单、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采购。
从检查情况看,辖区内清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基本规范,餐饮行业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齐全,经营者经营的项目基本与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相符,能够严格落实特殊时期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各项要求。
(来源:孙吴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