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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宗教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时间:2021-09-26 作者: 来源:鹤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字放大 | 文字大小重置 | 文字缩小

全市宗教界人士、广大信教群众:

近日,哈尔滨市、巴彦县新增新冠肺炎病例,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做好鹤岗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宗教界人士、广大信教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发出倡议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宗教活动场所要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进入应急状态,严格执行市民宗局“双暂停”要求,暂停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全力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积极接种疫苗。教职人员要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中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共筑防疫屏障。

三、宣传弘扬正气。教职人员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大力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理解、主动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要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坚决抵制违规行为,引导信教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客观理性应对疫情,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四、不外出不聚集。信教群众国庆节期间就地过节,不出市,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活动,同时提醒身边人近期不去疫情发生地,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或近期从中高风险所在城市返鹤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 (村)报备,并配合执行隔离、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做好个人防护。信教群众要坚持执行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保持一米社交距离,白事简办,喜事缓办等防疫要求。

六、积极配合防疫。信教群众要主动测温、扫码、登记,积极配合社区(村)商超、农贸、公园、公交等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不信谣不传谣。信教群众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冷静应对疫情,共同构建良好的疫情防控社会氛围。

八、抵制非法活动。信教群众不到任何非法宗教场所、私设聚会点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如有发现非法宗教活动,可向市民宗局进行举报,共同维护鹤岗市正常宗教秩序。

鹤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9月24日

编辑:董雪婷

责编:王乃强

审核:张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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