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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这些集体和个人拟获全国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
时间:2024-08-31 作者: 来源:新华社 文字放大 | 文字大小重置 | 文字缩小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起,至9月3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6508638,66508618

电子邮箱:mztjjb@nea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612室

邮政编码:100800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伟街道万米社区居民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大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外四道沟村村民委员会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曲拥措姆志愿服务工作室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黑龙江省)

王浩(赫哲族) 中共黑龙江省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委员会书记

朱华(女) 黑龙江省大庆市杏北爱心志愿者协会会长、大庆油田第四采油厂工人

何丽霞(女,达斡尔族)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文化馆馆长

张函(女) 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林镇海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大伟 中共黑龙江省同江市委员会书记、一级调研员

胡志远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上京历史博物馆讲解部主任

麻爱彦(女) 黑龙江省孙吴县第三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韩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科长

编辑:董雪婷

责编:王乃强

审核:张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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