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随着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交易所买卖基金ETF通以及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等先后推出,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已逐步深化。
魏明德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沪深港三地资本市场,已实现二级市场的互联互通,可考虑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将二级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向一级市场推动,即研究论证新股通。在法律监管上,新股通的南向交易,即“内投外”,在香港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的沪港通监管规则已包含香港已上市公司对内地投资者增发新股的条款,而认购公司增发的股票与首次上市发行的股票没有本质区别。因此,只要内地监管机构再向前一步,新股通的南向交易便可畅通。至于北向交易的“外投内”,在内地更没有法律障碍。
魏明德称,目前内地上市机制推出重大改革,实行注册制,市场预期不仅会令市场对于证券的定价能力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企业竞争力也将激发,便利于两地未来推出新股通。倘若新股通能够推出,对香港市场而言,将进一步丰富香港市场的流通量,吸引海外知名企业大规模来港上市;对内地市场而言,有助于内地投资者实现财富的全球配置。
他建议,首先在深港通推出新股通试点,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允许内地大湾区与本港之间符合资格的投资者,投资购买对方市场首次公开发售(IPO)的新股认购。待深港通的新股通试点运作一段时间且顺畅后,再把计划扩展至沪港通。进一步提高沪港通与深港通的市场流通量。可把沪港通、深港通的南向符合资格个人投资者,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合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适量降低,例如减半或更多,以增加更多个人投资者参与互联互通市场。